“干净、安静、和市区也近,这三个‘JIN’让我选择在樟里村生活创业至今已六年,很多来村里游玩的人都会对我们村环境赞叹不绝,我们自己居住在这里也是非常舒服。”在樟里村从事摄影创作、民宿经营的邻里新闻官胡宁说道。
“村里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环境也要求高了,我们各村最近都在做年前环境整治工作,今天过来樟里村学习,也会把他们的做法带到自己村里去,动员大家把自己家园整治得更好。”前沙村邻里新闻官高胜利说道。
据悉,近日来鹿城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村貌整治为主抓手,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9日在全区开展“迎元旦,庆新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将行政村进行集中整治推进,最终实现村庄地面洁化、空中序化、水体净化,村容村貌明显好转,长效管护建立健全,群众卫生意识普遍提高,营造全民参与,共建清洁家园的浓厚氛围。整治范围包括七都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等72个行政村。
来源:温度新闻客户端
记者:沈巍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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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